主要内容

事件

定义和触发事件;创建响应事件的侦听器

事件通知广播一些改变或行动发生时涉及的对象。听众定义特定事件发生时执行的函数。类可以定义和触发事件。MATLAB®当代码访问对象属性可以触发预定义的事件。

功能

事件 事件名称
通知 通知侦听器事件发生
addlistener 创建事件侦听器绑定到事件源
侦听器 没有绑定到事件源创建事件侦听器
event.hasListener 确定事件监听器存在

event.EventData 基类事件数据
event.ClassInstanceEvent 事件数据InstanceCreatedInstanceDestroyed事件
event.listener 类定义侦听器对象
event.PropertyEvent 数据属性事件
event.proplistener 定义为财产的事件侦听器对象

主题

事件和监听器

实现监听器

  • 侦听器回调的语法
    使用函数指定侦听器回调处理。
  • 回调执行
    错误的侦听器回调不会阻止执行其他的听众。然而,没有定义侦听器的顺序执行。
  • 侦听器生命周期
    MATLAB管理生命周期的听众。更大的侦听器生命周期的控制,构造函数使用侦听器对象侦听器方法,而不是addlistener
  • 确定事件侦听器
    您可以确定如果有听众定义为一个特定的事件和事件源。

财产的听众

样品和听众的事件